⒈ 凡官员出缺或离任,由其它官员暂时代理职务。
例成祖即位,命署理礼部事。——《明史·宋礼传》
英administer in an acting capacity; act as deputy; handle by proxy;
⒈ 本任官出缺,由别人暂时代理或兼摄。
引清【qīng】 刘大櫆 《颍州府通判吕君墓表》:“越【yuè】二年,署理【lǐ】 五河 县事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【zhuàng】》第一〇八回:“上头一面【miàn】委人【rén】来署【shǔ】理,一面【miàn】委员来【lái】守堤。”
郭沫若 《反正前后》第二篇【piān】:“这【zhè】时候 赵尔巽 已【yǐ】经调京……在这过渡【dù】期【qī】间是藩【fān】台 王人文 在署理。”
⒈ 凡官职出缺或离【lí】任,以其他官【guān】员【yuán】暂行代理其职务,称为「署【shǔ】理【lǐ】」。也作「署事」、「署任」。
近代理
1.署【shǔ】理陕【shǎn】甘总【zǒng】督林则徐精通夷务,目前尚在京师【shī】,或可【kě】命其管理洋务衙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