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国君的直辖地。指釆邑之外的土地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以公邑之田任甸地。”郑玄【xuán】 注:“公邑,谓六遂餘地,天子使【shǐ】大夫治【zhì】之。自此【cǐ】以外【wài】皆然。”清 林【lín】颐【yí】山 《释赋税二【èr】》:“依《司马法》,车一乘,甲士三人,卒【zú】七十二人为王【wáng】畿【jī】,乡遂与公邑与采地与侯【hóu】国同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