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优待的诏命。亦谓颁发优待之诏命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【biān】·禨【jī】祥【xiáng】·雷【léi】震陵【líng】碑》:“而【ér】首揆 沉四明 又上疏云:‘……乘此改立新碑,此莫大之孝,亦【yì】莫【mò】大【dà】之庆也。’上优旨允行【háng】。”清 薛福成【chéng】 《庸盦【ān】笔记·史料·蒲【pú】城王文【wén】恪公尸谏》:“子而犹【yóu】欲仕於朝也,不如屏此疏【shū】勿奏,且可为【wéi】尊公邀优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