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以尊祭卑。
引《礼记·祭法》:“王下祭殤五,适子【zǐ】、适孙、适曾孙【sūn】、适玄孙、适来孙。诸侯下祭三,大夫下祭【jì】二,适【shì】士及【jí】庶人【rén】祭子而止。”陈澔 集说:“以尊祭卑,故曰下祭。”
1.哀悼者摆【bǎi】好【hǎo】花圈,点【diǎn】燃蜡【là】烛,烧【shāo】上纸钱,并【bìng】为逝者【zhě】留下祭奠的食物,贡品,而【ér】片警则努力维持着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