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称以【yǐ】音乐歌舞或杂技戏谑娱【yú】人的艺人。娼妓及优【yōu】伶的合称。倡【chàng】,指【zhǐ】乐【lè】人;优【yōu】,指伎人。古本有别,后常并【bìng】称。
⒈ 古代称以音乐歌舞或杂技戏谑娱人的艺人。
引《管子·小匡》:“倡优侏儒在前,而贤大夫在后。”
汉 司马【mǎ】迁 《报任安书》:“僕【pú】之先,非有剖符丹【dān】书之功【gōng】,文史星历【lì】,近乎卜祝之间,固【gù】主上所【suǒ】戏弄,倡优【yōu】所蓄,流俗之所轻也【yě】。”
《汉书·灌夫传》:“所好音乐狗马田宅,所爱倡优巧匠之属。”
颜师古 注:“倡,乐人也。优,谐戏者也。”
⒉ 娼妓及【jí】优伶的合【hé】称。倡,指乐人;优,指伎人。古本有别【bié】,后常并称【chēng】。
引唐 元稹 《诲【huì】侄等【děng】书》:“吾生长京【jīng】城【chéng】,朋从不少【shǎo】,然而未尝识倡优【yōu】之门,不曾於喧哗纵观。”
清 龚自珍 《御试【shì】安【ān】边绥远疏》:“又禁内地【dì】倡优淫巧不许出 关,以【yǐ】厚其【qí】风俗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货【huò】志一》:“且必区【qū】其良【liáng】贱,如四民【mín】为良,奴僕【pú】及倡优为【wéi】贱。”
鲁迅【xùn】 《三【sān】闲【xián】集·我和<语丝>的始终》:“现在不过【guò】用男作家,女作【zuò】家来替【tì】代了倡优,或捧【pěng】或骂,算是在文【wén】坛【tán】上做功夫。”
⒈ 以表演歌舞技艺为业的人。后亦指妓女。也作「娼优」。
引《管子·小筐》:「倡优侏儒在前,而贤大夫在后。」
《汉书·卷五二·灌夫【fū】传》:「所好音乐狗【gǒu】马【mǎ】田宅【zhái】,所爱倡优巧匠之属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