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镶嵌珠玉的妆饰。
引南朝 梁 沉约 《弥陀佛铭》:“物爱雕彩,人荣宝饰。”《新唐书·车【chē】服志【zhì】》:“三品【pǐn】以上亦加【jiā】宝饰;五品以上双【shuāng】玉导,金【jīn】饰;六品以下无饰。”清 潘荣陛【bì】 《帝京岁时纪胜·皇都品汇》:“金银宝饰,开 敦【dūn】华、元吉 之楼【lóu】;綵缎綾罗,置 广信、恒丰 之【zhī】号。”
1.珠宝饰品的材料从金【jīn】、银、珍珠、钻【zuàn】石到砂磨【mó】的天然石头【tóu】珠子【zǐ】,五【wǔ】花八门【mén】,珠宝中的宝石及各种材【cái】料应该融合的而不是【shì】互不相【xiàng】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