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赠以妻室。
引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昬辞曰:‘吾子有惠,貺室某也。’”郑玄 注:“室,谓妻也。”《新唐【táng】书·礼乐志八》:“公主出降,礼皆如王妃,而纳采【cǎi】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徵、请期,主人【rén】皆受於【yú】寝。其宾之辞曰:‘国恩貺室【shì】於【yú】某【mǒu】公【gōng】之【zhī】子,某【mǒu】公有先人【rén】之礼,使某也请【qǐng】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