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命令的副本。
⒉ 辅佐正职官员。
⒊ 县丞的别称。
⒈ 命令的副本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职内》:“凡受财者,受其贰令而书之。”
郑玄 注:“贰令者,谓若今御史所写下本奏,王所可者书之。”
孙诒让 正义【yì】:“依 郑 义推之,则此贰令当为王及冢宰所下之令。其正令【lìng】下所【suǒ】出【chū】财用【yòng】之府,而【ér】别以【yǐ】贰令下职内使【shǐ】书之【zhī】。”
⒉ 辅佐正职官员。
引唐 韩愈 《蓝田县丞【chéng】厅壁记》:“丞【chéng】之【zhī】职所【suǒ】以贰令【lìng】,於一邑【yì】无【wú】所不当问。”
宋 杨时 《游执中【zhōng】墓【mù】志铭【míng】》:“建中 之初,余被檄贰令於其乡【xiāng】邑,始获从之游。”
⒊ 县丞的别称。
引宋【sòng】 范浚【xùn】 《送叶彦益【yì】县丞之【zhī】任江宁【níng】》诗:“去追礼乐羣英盛,岂復区区【qū】劳贰令【lìng】。”
⒈ 录为副本的命令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职内》:「凡受财者,受其贰令而书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