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录公的命令。
⒈ 录公的命令。参见“録公”。
引《宋书·彭城【chéng】王【wáng】义康传》:“既【jì】专揽朝权,事决【jué】自己【jǐ】,生杀大事,以録命断之。”清 王鸣盛【shèng】 《十【shí】七【qī】史商榷·南史合宋【sòng】齐【qí】梁陈【chén】书六·南【nán】朝官录尚书权最重》:“録命者,録公之【zhī】命也,録【lù】权之重久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