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曲意包庇、袒护。
⒈ 曲意包庇、袒护。
引宋 欧阳修 《论梁举直事封回内降札【zhá】子》:“伏以曲庇小臣【chén】,挠【náo】屈国法【fǎ】,自【zì】前世【shì】帝王苟有如此等【děng】事,史册书之。”
《明史·郑晓传》:“惟巡抚【fǔ】 阮鶚 、总督 杨【yáng】顺 、御史 路楷【kǎi】,以 嵩 曲【qǔ】庇, 晓 不能尽法。”
清 纪昀 《阅微草【cǎo】堂笔记·滦阳消夏【xià】录五》:“此【cǐ】不知【zhī】为何臣,不【bú】曲庇其私昵,谓之正【zhèng】直可矣。”
⒈ 袒护。
引《宋史·卷三八九·袁枢传》:「通【tōng】州民【mín】高【gāo】氏【shì】以产业事下大理,殿中侍【shì】御史冷世【shì】光纳厚赂【lù】曲庇之【zhī】。」
《明史·卷一九九·郑晓传》:「惟巡抚阮【ruǎn】鹗【è】、总督杨顺、御史路楷,以【yǐ】嵩【sōng】曲庇【bì】,晓【xiǎo】不能【néng】尽法。」
反直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