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麋群践踏过的田地。
引《后【hòu】汉书·郡国志三》“有 长洲泽” 刘昭【zhāo】 注【zhù】引《博物记》:“千千为羣【qún】,掘食草根,其【qí】处成泥,名曰麋畯。民人随此畯【jun4】种稻,不耕而获【huò】,其收百【bǎi】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