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初礼部所属四部之一。
⒉ 用为对礼部主事及郎中的别称。
⒈ 明 初礼部所属四部之一。
引《明史【shǐ】·职官志一》:“初, 洪武 元年置【zhì】礼部。六年设尚书【shū】一人,侍郎【láng】二人。分四属【shǔ】部:总部、祠部、膳【shàn】部、主客部……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。二十九年改仪部、祠部【bù】、膳部【bù】为仪制、祠祭、精【jīng】膳,惟主【zhǔ】客仍旧,俱称为清吏司。”
⒉ 用为对礼部主事及郎中的别称。
引清 全【quán】祖望 《梨洲先生【shēng】神道碑文【wén】》:“荐绅则 金坛周 仪部 鑣 实主之。”
清【qīng】 全祖望 《明太傅【fù】大学士张【zhāng】公神道碑侧记》:“仪【yí】部【bù】甫受一命於荒朝【cháo】,舍生恐【kǒng】后,其【qí】有光於师门,不亦大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