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交给天子的贡赋。
⒉ 天子的职事。
⒊ 天子的职官。
⒈ 交给天子的贡赋。
引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取於 有阎 之土,以供王职。”
汉 潘勗 《册魏公九锡文【wén】》:“爰及【jí】 襄王【wáng】,亦有 楚【chǔ】 人【rén】,不供王职。”
⒉ 天子的职事。
引《文选·陈琳<檄吴【wú】将校部曲文>》:“巴夷王 朴胡,賨邑侯 杜【dù】濩【hù】,各帅种【zhǒng】落,共【gòng】举 巴郡,以奉王职。”
吕延济 注:“奉职,谓奉天子职事。”
南朝 梁 沉约 《郊居赋》:“翼储光於三善,长王职於百司。”
⒊ 天子的职官。
引《三国志【zhì】·魏志【zhì】·王基传》:“凡家【jiā】臣之良【liáng】,则升【shēng】于公辅,公臣之良【liáng】,则入于【yú】王职,是故古者侯【hóu】伯【bó】有贡士之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