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清时【shí】,乡里中德行优【yōu】异者死后由【yóu】乡人【rén】公举,请准祭祀于乡贤祠【cí】,谓之“乡【xiāng】祀”。
⒈ 明 清【qīng】 时【shí】,乡里中德行优异【yì】者死后由乡人公举,请准祭祀【sì】于【yú】乡贤祠,谓之“乡【xiāng】祀”。
引明 沉德【dé】符 《野获编·果报【bào】·戮子》:“嘉靖 末年, 新郑 故都御史【shǐ】 高捷【jié】,有子【zǐ】不才,屡戒不悛,因手刃之。中丞殁后【hòu】,其后公举乡贤,物论僉谓【wèi】无忝【tiǎn】此典,独 河南 提学副使 杨本菴 力【lì】持之【zhī】,则专指【zhǐ】杀【shā】子一【yī】事,极詆其忍薄,乡祀事遂终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