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与谋事。豫,通“与”。
⒉ 谓对事情的成败预先有所谋划。
引汉【hàn】 荀悦【yuè】 《汉纪·平帝纪》:“莽 闻之曰:‘ 雄 素【sù】不【bú】豫事,何故在此间,请问其故【gù】?’”
引清【qīng】 张惠【huì】言【yán】 《与左仲甫【fǔ】书》:“识足以察之,权足【zú】以致【zhì】之,是之谓豫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