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为阻止恶行而责罚之。
引《新【xīn】唐书·柳浑传【chuán】》:“左丞 田季羔【gāo】 从子【zǐ】 伯彊 请卖私第【dì】募兵【bīng】助【zhù】讨 吐蕃,浑 曰:‘……讨贼自【zì】有国计,岂容不肖子毁门构,徼一时倖,损【sǔn】风教【jiāo】哉!请【qǐng】薄责以示惩沮!’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【sòng】哲宗绍圣四年》:“至於告老之人,虽已【yǐ】谢事,亦【yì】宜少【shǎo】示【shì】惩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