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诉说冤情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【zhì】·公孙恭【gōng】传》“渊 遂自立为 燕【yàn】王 ……诱呼 鲜【xiān】卑,侵扰北方” 裴松【sōng】之 注引 晋 王沉 《魏书》:“臣等闻明君在上,听【tīng】政采言,人【rén】臣在下,得【dé】无隐情,是【shì】以因缘诉让,冒犯【fàn】愬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