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【gǔ】人【rén】划周天【tiān】为十二次,以为【wéi】木星一【yī】年行一次,十【shí】二年满一周【zhōu】天,故以十二年为一星终,用以纪年。
⒈ 古人【rén】划周【zhōu】天为十二次,以为木【mù】星一年【nián】行一次,十二年【nián】满一周天,故【gù】以【yǐ】十二年【nián】为一星终,用以纪年。
引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十二年矣,是谓一终,一星终也。”
杜预 注:“岁星十二岁而一周天。”
宋 王十朋 《白帝城》诗:“火德【dé】重兴六合同,金行数止一【yī】星【xīng】终【zhōng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