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
⒈ 对死者【zhě】表示追悼、敬【jìng】意【yì】的仪式:祭奠。祭【jì】礼。祭灵。祭典。祭【jì】扫【sǎo】。
⒉ 供奉鬼神或祖先:祭祖。祭天。祭祀。祭灶。
⒊ 使用(法宝):祭起一件法宝。
祭
⒈ 姓。
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、offer sacrifice to、wield
会意:从、从示
sacrifice to, worship
◎ 祭
〈动〉
(1) (会意。甲骨文字【zì】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【shì】“又【yòu】”(手);中【zhōng】间象祭【jì】桌。表【biǎo】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【shēng】,一是【shì】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【ròu】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【shì】有酒肉【ròu】的【de】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【yì】:祭祀)
(2) 同【tóng】本义 [obit;offer a sacrifice]
祭,祀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祭之为言索也。——《说苑·权谋》
祭【jì】者,荐其时也,荐其【qí】敬【jìng】也,荐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——《谷梁传【chuán】·成公十七年》
无牲而祭曰荐,荐而加牲曰祭。——《公羊传·桓公八年》注
祭者,所以追养继孝也。——《礼记·祭统》
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以灵鼓鼓社祭。——《周礼·地官》
(3) 又如:公祭死难烈士;主祭;陪祭;祭扫(祭祀并扫墓)
(4) 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,旧小说中【zhōng】谓用咒语施放神秘武器 [wield]。如:祭起一【yī】件法宝来【lái】
(5) 另见
◎ 祭
〈名〉
(1) 姓
(2) 另见
祭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 康熙筆画:11画,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。
又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
又《孝【xiào】經·士【shì】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【jì】法祭統祭義【yì】》諸篇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
又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祭【卷一】【示部】
祭祀也。从示,以手持肉。子例切
(祭【jì】)祭【jì】祀也。統言【yán】則祭祀不別也【yě】。从示。㠯手持肉。此合三字㑹意【yì】也。子例切。十五【wǔ】部。